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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

“小贪即是清官”心理当警惕

     发布时间:2012-12-19 09:14           浏览次数:
近年来,随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反腐败的力度,一系列腐败案件被查处,一大批腐败分子落马,有力地震慑了那些敢于以身试法者。腐败分子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声势浩大的反腐形势,确实让很多心术不正的官员有所收敛。一次性大笔金额的收受贿赂他们再也不敢,但是小收小拿却开始蔓延。在一些官员看来,中国人长久以来盛行的人情关系还是要维护,也要讲个“礼尚往来”,如果执意不收,情面上也是过不去。这是一种半推半就式的“小贪”。而另外一种心态就更加恶劣。某些腐败分子知道一次性收取过多贿赂容易出事,就分很多次收,犹如“蚂蚁搬家”,这样安全,也不容易惹人注意。而那些期望投官员所好的人,也是抓住了这样的心理,注重长期投资。他们也懂得:既然官员喜欢“细水长流”,就要按照他们喜欢的方式来进行“感情投资”,否则就会“弄巧成拙”。

  如果以上提到的现象持续存在,就会犹如“温水煮青蛙”般腐蚀掉大批官员。更为严重的是,这样的“小贪即是清官”的心态蔓延开来,就会给很多人形成一种错误的导向,发出错误的信号,社会风气就会败落下去。长此以往,很多官员就会从“小贪”变成“大贪“,受贿所得金额就如同“滚雪球”一样,最后在贪腐的道路上无法自拔。

  “小贪即清官“的心理,说到底就是部分意志不坚定的官员为自己不能清白为官找的说辞而已。他们把自己的贪婪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还找借口说“小收小拿”不算是违纪,这样的托辞从根本上说一点也站不住脚。岂不知官员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和人民服务,而不能用来谋取任何的私利?

  还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性质和党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党员干部的公仆性质。既然身为人民公仆,就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此之外,别无其他。官员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只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需要,而不牵扯其他因素。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就该秉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老实做人,清白做官,从思想上“通”很关键。

  前车之鉴,历历在目,对于“小贪即清官”的错误意识,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就应该坚决抵制,自觉地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改造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筑牢廉洁从政的底线,真正将注意力放到工作中来,多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